辦理土地證的時候需要帶的資料有哪些

1、《國有土地使用證》正本。

2、抵押雙方共同填寫的《國有土地抵押申請審批表》。

3、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應提供的資料:原土地出讓合同出讓金、契税繳納憑證的複印件各1份。

4、雙方填寫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5、地價確認文件(地價評估報告、地價確認批覆)各1份。

6、經公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和貸款合同各1份。

7、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及雙方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託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

辦理土地證的時候需要帶的資料有哪些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1、由土地使用權人提出申請,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時,提交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户籍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由土地管理機關進行權屬審核,包括初審、公告複審、批准登記等步驟、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3、辦理土地證時需要向開發商領取以下東西、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有開發商蓋章的)房屋分層分户圖、辦理土地證的圖、繳納維修基金、繳納契税辦理產權證、辦理土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