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認購和認籌有什麼區別

買房認購和認籌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認籌就是開發商在樓盤正式銷售前,通過優先選房、享受開盤價格優惠甚至抽大獎送車位等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購房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認籌金。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並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

2、而認購就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達到簽約。

買房認購和認籌有什麼區別

1、變相籌集資金,存在風險

一些希望客户認籌的樓盤尚在建設過程中,根本還沒取得《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向客户收取認籌款,實際上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方式,萬一樓盤出現問題,開發商捲款逃跑,消費者只能吃虧。

如果我們看準了某個項目,想要繳納認籌金。為了保險起見,可以登錄當地的房管局網站,查看項目的備案情況。如果樓盤項目備案了,我們需要儘快繳納認籌金。一般情況下,樓盤的備案沒有公佈,是不會停止認籌的。查看樓盤的備案,我們還可以瞭解樓盤的相關信息。預售備案是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後,向房管局辦理的預售合同備案手續。

2、虛假火熱,誘人認籌

開發商很喜歡營造出樓盤賣得很火,排隊都買不上的表象。事實上,樓盤是不是真的賣得好,外人沒那麼容易掌握情況。製造出虛假火熱的現象後,會有更多消費者願意交認籌款。

3、拉高房價,抵消優惠

認籌期間,很多開發商並不會告訴你具體的房價,如果認籌的人多,他們可能拉高房價,再打小折扣。這樣,認籌款等於白交了,消費者根本沒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

4、買不到房,無法索賠

我們在繳納認籌金的時候,需要仔細查看協議,不少開發商會在合同中將認籌金寫成定金,或者是約定因個人原因不再購房,認籌金不退等。我們最好和開發商簽訂一份明確優惠幅度、認籌金可退的協議,並且註明認籌金的退款時間。對於認籌協議有異議的部分,可以和開發商協商一致之後,通過補充條款的模式附加在合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