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的全稱

所謂USP,全稱是Unique Selling Point,中文翻譯為“獨特的銷售主張”或“獨特的賣點”。

USP的全稱

此概念由羅瑟•瑞夫斯首創,又可稱為“創意理論”,其特點是:賣點獨特,與眾不同,創造銷量。然而科技的進步,導致各種替代品和仿製品氾濫,“新意”愈發難尋,隨後被強調“心理滿足感”的“品牌形象論”所取代。再之後,該理論又退位讓賢於着重研究消費者心理的“定位論”。

USP的全稱 第2張

新時代,卓越的企業家和企業文化絕不能僅僅只是賺錢,應當追求更高的價值目標;從顧客需求出發,提升顧客的消費滿意度永遠是營銷觀念的精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