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中不動產權證是不是房產證

房屋產權中不動產權證不是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

房屋產權中不動產權證是不是房產證

1、初始登記:不動產權證是在交房之後開始辦理的,由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20日到60日不等),買房人可在入住三個月後向開發商諮詢初始登記情況,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自行查詢。

2、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在上一步的初始登記完成之後,需要填寫房屋產權登記申請讓開發商簽字蓋章。提醒各位買房人,部分開發商手中有現成蓋好章的表格,買房人可以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買房人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諮詢,省去奔波之苦。

3、領取辦證相關文件:辦理產權證書需要的文件有很多,在準備之前先了解清楚,買房人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應該提前諮詢相關部門,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準備齊全。相關文件主要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複印件等,需要開發商蓋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4、繳納費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需要完税證明,繳納費用之後和提交的申請材料準備好之後,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門遞交申請。

5、領取不動產權證:完成登記之後就是等待拿證了,買房人攜帶房屋管理部門的領取證書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期間,需要繳納印花税(貼花)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在繳納相應費用時,買房人要仔細核對不動產權證上的信息。

現在使用的比較多的還是房產證書,房產證不是一定要換成不動產權證,目前兩個證件堅持“不變不換”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