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證報考條件有什麼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

(一)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四)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藥師證報考條件有什麼

考試要求。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例如:應試人員於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若其中有一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參加部分免試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各科考試內容均分為掌握、熟悉、瞭解三個層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約佔60%,熟悉部分約佔30%,瞭解部分約佔10%.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份試卷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