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寫夫妻雙方名字有什麼壞處

1、房產證上寫夫妻雙方名字的壞處就是會影響辦事效率,在日後的生活中涉及到貸款或者是辦理一些手續的話,辦理的過程中需要兩個人都到場,直接導致了辦事效率沒有那麼高。但是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辦理手續就簡單多了,增加了辦事的便利性。

2、在面對離婚時,還有可能需要進行財產分割。

房產證上寫夫妻雙方名字有什麼壞處

1、準備相關證件: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之前,有幾樣證件是必須準備的,其中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原則上需要辦證本人到場,不能委託他人辦理,具體以各地方城市規定為準。

2、各地收費不同:接下來您需要到房管局大廳自助機叫號等待辦理。辦理因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有差別。大部分地區收的工本費是80元,貼花費5元,製圖費25元,也許款項有出入,以各城市相關部門收費現場為準。

3、辦證約需要10個工作日:上面流程辦理好以後,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個工作日以後,不過節假日要順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這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

4、房產證辦理費用不同,也要分為以下情況:

(1)有房無貸:加名字所需費用就是80元工本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將會在規定日期內,拿到新的房產證,特殊情況除外。

(2)有房有貸:大部分銀行需要產權人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還清銀行剩餘尾款。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