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位可以登記幾個車

小區車位可以登記2個車。一般情況下,一個車位是可以登記兩台車的,如今很多車位都是產權車位,他跟住宅一樣,都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户主對自己的不動產,依法享有使用權,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是可以登記兩輛車的。

小區車位可以登記幾個車

對於能夠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車位原則上屬於開發商所有,而其他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車位,要具體分析:

第一,地面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如果是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非專有部分,則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反之,則屬於開發商;

第二,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民法典》有明確規定,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第三,地下人防車位歸國家所有,但根據《人民防空法》第五條的規定,開發商可以使用管理,並享受收益,但是不得出售。

1、停車場在小區房屋銷售時未按公建面積公攤,停車場的房屋所有權(俗稱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對業主出售,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受到法律保護。

2、 開發商在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了全體小區業主,從法律上講,該停車場的產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停車場停 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簽訂的協議也應歸於無效。如果小區業主需要購買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話,應同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同經業主委員會授權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 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全體業主有權決定該地下停車場停車位的使用權。

3、 地下停車場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儘管該面積未分攤給全體業主,但開發商也無權出售。物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人防車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 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