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認購協議就必須買房嗎

簽了認購協議可以選擇不買房,不過最後可能交的認購金會無法拿回。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所約定的購房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説,如果由於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那麼開發商就無須退還定金。因此,購房者在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後並不是必須得買房,但是如果不買房,那麼購房定金也不會退還。

簽了認購協議就必須買房嗎

實際上,簽訂認購書並不是房地產交易過程當中的必經程序,屬雙方自願行為。因為簽了認購書,交了購房定金,購房者在簽訂正式合同時便處於被動地位,有些要求會遭到開發商拒絕,使購房者有口難言。因此,建議購買房屋時最好不要簽訂房屋認購書,而直接簽訂購房合同。如果非要和開發商簽訂認購書不可,一定要注意認購協議中的內容以及注意事項。

1、交易雙方的具體情況

包括購房者的姓名、地址、電話及身份證件等等;賣方也就是開發商的名稱、地址、電話、銷售代理方的名稱等等。

2、房屋的基本情況

包括房屋的具體地址、房屋的樓號、樓層、房間號、朝向、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等等。

3、開發商的銷售資質

關於房屋的當前屬性,期房還是現房,以及開發商的預售/銷售許可證的編號、土地使用證號等內容。

4、房屋錢款及付款方式

這是認購書的主要內容,包括房屋的單價、計價的面積類型、總房款以及付款方式,是全款、貸款還是分期等等。

5、定金

關於定金的金額、付款的時間、違約的責任、處理辦法以及簽訂買房合同具體日期等。交易雙方的基本信息不能寫錯,如果存在第三方代理機構,也需要寫明其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不能寫錯,特別需要注意“第二條”中關於房屋的銷售許可證開發商是否寫明。在填寫價款等內容時,不能使用“特價”、“均價”等字眼,每一筆金額都要寫清楚。開發商在購買時作出的承諾要寫進認購書,防止後期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