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規則

辯論賽規則

由反方三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攻辯,時間為一分半鐘。之後做攻辯小結。由正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再由反方一辯進行攻辯小結,時間各1分半鐘。然後,自由辯論。

辯論賽規則 第2張

雙方交替發言。先由正方的任何一位隊員起立發言。雙方每次一人輪流發言,不可由同一方連續發言,每方分別計時5分鐘。在一方時間到後,可以由時間未到的一方四位辯手自由發言直到時間用盡,也可以由時間未到的一方放棄時間結束自由辯論。

辯論賽規則 第3張

最後,總結陳詞。反方四辯進行總結陳詞,再由正方四辯進行,時間各3分鐘。勝負判斷:1、每場比賽的勝負判斷由三個老師的綜合評定決定,分數轉化為票數,多數獲勝。2、單場最佳辯手只作為個人獎項的評審依據,與判斷每場勝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