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在別人手裏的隱患

房產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如果在別人手裏會存在隱患的,自己的財產會受到損害。比如,別人運用他人房產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做抵押業務或者出租現有的住房。建議自己的證件,還是自己妥善保管為妙。

房產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在別人手裏的隱患

1、補辦房產證首先需要到當地房管部門申請進行房屋登記信息查詢,查明房產證號、房屋所有權人等基本信息後,然後由房管部門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遺失聲明公告,公告期限一般為30天。

2、公告期滿後,如有關權利關係人未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申請人可持登報公告、權利人身份證、結婚證或未婚證明、房屋測量成果圖等資料到當地房管部門申請補辦房產證。如果資料齊全,房管部門一經受理,一般情況下7個工作日即可補辦出房產證。

3、這主要取決於兩個時間段,第一是報紙的公告時段,在公告期間內是不能補辦的,大部分地區的公告時間是6個月;第二是房管部門重新辦證的時間,這在各地具體又是不同的。

4、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複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即便是貸款買房,購房者也是可以拿到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的時間一般會在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中體現。一般期房的話應當在房屋交付後三個月內辦理房產證書,如果購買的現房或者二手房,應當在合同簽訂後三個月內。但是對於貸款買房的購房者拉來説,購買了房屋之後如果辦理了房貸業務,大多數銀行會在房產證下發後,由銀行持該房產證到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

銀行不同,對於貸款的規定也是不同的,當然,拿房產證的時間也有所差異,有些銀行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後是主動發還產權證的、有些銀行是應貸款人申請發還,目前大多數的銀行都會留存產權證原件直至貸款還清再贖回,所以購房者拿到房產證的時間還跟銀行的規定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