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是什麼

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業、個人及組織借建農業設施或農業園區之名,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農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行為。其本質是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改變農業生產功能,觸碰耕地保護紅線和農地非農化。

大棚房是什麼

以農業設施為名進行房地產開發,一是破壞農業生產,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二是侵害了農民的利益。這種房子建成後向城市居民租售,還附送大棚,使農民失去了耕地,長久生活失去保障。三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危害國家糧食生產安全。

(一)拆除類

1、對各類農業園區佔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的,特別是別墅、住宅、休閒度假設施的,堅決拆除。

2、在連棟温室或大棚內建有商品住宅、休閒度假住房、體閒娛樂設施等娛樂休閒性盈利場所都要堅決拆除。

3、對於改變了日光温室耳房的用途的,且將其進行商住開發出租的大棚房,要堅決拆除。

4、對於在看護房旁建設的用於長期居住的建築和其他設施都要堅決拆除。

5、將原養殖圈舍,將其改造成工礦倉儲等的用於經營活動,所以直接在原養殖用地上進行其他建設的,都要堅決拆除,恢復其原來的農用地用途。若是因政府原因或養殖户自身原因棄養的,依法妥善安置。

(二)整改類

屬於設施農業的,以下六種情形必須整改:

1、大類設施農業項目附屬設施超上限(5%、10畝)必改。

2、農業園區道路(寬度8米)超標必改。

3、單棟種植大棚“耳房”(含多棟農業大概共用一個看護房)超標(19.5平方米)必改。

4、單棟種植大棚內便道(60公分,破壞耕作層的硬化)超標必改。

5、大類設施農業項目標識牌未設置或者設置不符合要求必改。大期類設施農業項目需在出入口顯著位置設置標識牌,註明項目編號、建設主體、建設時間、佔地面積、地類性質、土地用途、建設規模、舉報電話及受理舉報單位等並在網上公示。

(三)完善手續類

1、符合相關規定的設施農業和農業園區,手續不完善的,可以完善手續。

2、對於符合士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且真正服務於農業生產項目的。若是這些存在違法情況的,那麼在查處到位後,將採取一事一議的大事上報省市審定,依法完善手續。

(四)其它情況、一事一議類

對重大的特殊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法,向省上和國家自然資源督察西安局請示和確定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