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税怎麼收

我國目前尚未徵收遺產税。遺產税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後所遺留的財產為徵税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徵收的税。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未規定徵收遺產税。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遺產税怎麼收

遺產税是遺產税和贈予税合併徵收。遺產税是政府賦予公民繼承遺產的法律權利。被繼承人如果要繼承這筆遺產,必須先按被繼承人死亡時這筆遺產的市場價格向政府交税,完税後才有權繼承遺產。

遺產包括房地產、貨幣、有價證券、保險收益、禮物、古董、珠寶首飾、車輛、傢俱等所有這些遺產徵税,有的國家對所有這些遺產徵税,有的國家則只對其中一項或者幾項遺產徵税。遺產税的納税人各國規定也不統一,有的規定繼承人是納税人,有的則規定被繼承人是納税人。如果被繼承人是納税人,那就意味着死人是納税人,所以,有的國家對遺產税的通俗叫法是“死人税”。

根據國税局的資料,遺產税的納税義務人為:

被繼承人有設遺囑,就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税義務人。

被繼承人沒有設遺囑,以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税義務人。沒有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時,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税義務人。

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税義務人。

遺產繼承的順序,依我國民法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因為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也就是説不論哪一順位的繼承人,都必須跟死亡對象(被繼承人)的配偶共同繼承。除了配偶之外,還會依血親繼承人的順序來繼承,(當前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後,後一順位的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了):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養子女、非婚生子女,並且以親等近者為優先,如果兒女已經繼承了,那孫子女就沒有繼承權。

第2順位:父母,第1順位無人繼承時就會輪到父母繼承,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

第3順位:兄弟姐妹,當第1順位、第2順位都無人繼承就會輪到第3順位,包含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養兄弟姊妹。

第4順位:祖父母,當前面3個順位都無人繼承,就會輪到第4順位,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