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需要多久

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的時間是15天,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二手房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

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需要多久

1、準備材料

買賣雙方準備好辦理公證需要的材料:身份證明、户口本、結婚證、房權證(或其他建設規劃證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2、申請公證

買賣雙方帶着上述材料到公證部門申請公證,公證部門工作人員核實材料真偽,問詢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是否自願買賣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等事項,確認無誤後受理,進入調查程序;

3、公證調查

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開始調查公證規定的事項,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規劃管理部門等單位)調查該房屋是否在拆遷範圍、是否有民事糾紛等;到房管部門調查是否在抵押狀態、是否有第三者爭執權利等事項,並問訊筆錄,登記在案;

4、出具公證書

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問詢、調查核實、分管人員批准後,對符合公證法規規定的依法出具房屋買賣公證書,收取公證費;

5、領取公證書

買賣雙方繳納公證費後領取公證書,按買賣合同約定辦理交付房屋、房款等事項;之後準備材料,尋找時間辦理房屋過户登記。

6、房屋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的具體規定,辦理房屋買賣公證書,並不能使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但當事人的行為,符合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