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產税是每年都要交嗎

新房產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因為房產税是按年徵收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税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税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新房產税是每年都要交嗎

房地產税第一大作用就是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個税是個人收入再分配,房產税更像財產税,調配因房價上漲導致的貧富差距。因此,沒有房或者房少的人,不收或少收税,房產多的人則要承擔相應的税務成本。

中國近20年房價不斷上漲,無形中擴大了有房者和無房者之間的資產差距。“全民炒房、做實業不如炒房”言論流行,足見房價上漲帶來的資產升值誘惑,以至於“房住不炒”強令之下,深圳炒房團仍“頂風作案”.

所以,房地產税第二大作用是抑制炒房。在持有環節徵税,勢必提高多套房的炒房成本,降低炒房者潛在收益。若房價橫盤或下跌,那麼炒房者將血本無歸。

但是,房地產税對抑制炒房的威力,遠不及穩定不漲的房價來的有效,可以作為落實“房住不炒”的輔助手段。只要有可觀的升值套利空間存在,房地產市場就消滅不了炒房者。

總體來説,房地產税確實是抑制炒房的有力武器。地方政府有賣地以外的財政收入來源,那麼就能控制住地價,從而間接傳導穩住房價,減少房產投機行為。

第三點作用是地方政府可持續財政收入來源。從地方財政角度看,房地產税是取代賣地一錘子買賣,轉向可持續的税收。至於能否完全取代賣地收入,要看房地產税的徵收方式了。

過去是房地產增量時代,中國城市化建設剛剛起步,政府通過賣地可以獲得城市建機場、地鐵、高速等公共設施的錢,但土地總是有限的,這種財政方式難以為繼。

北上廣等大城市企業雲集,各類税收頗豐,土地財政依賴少。然而,部分三四線城市還在走土地財政的老路子。

現在房地產進入存量時代,大城市繼續攤大餅式發展空間變少,收縮型城市更為艱難。針對存量房徵税,能降低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依賴,拓寬財政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