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

新房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單位代收,收費標準分為兩種:多層建築90元每平方米,別墅50元每平方米。另外,房屋維修基金是終身使用的,在辦理交房手續之前只需要繳交一次就夠了,如果在業主居住期間動用了房屋維修基金,導致賬面金額低於百分之三十,那就需要再次續交。

新房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

維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還。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户賬中結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餘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係,收繳同級國庫。

(三)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户存儲、專款專用、所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1、在沒有成立委員會的小區,如果業主想要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話,應該在發生公共設施或者公共面積嚴重損壞時,需要由業主提出申請,並經過小區業主總户數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或者經過佔地總面積超過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然後由業主委託物業公司向相關管理部門(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關情況,如情況屬實,還需要在小區進行維修公示並確定預算金額。公示期滿,實施招標事項,並按照相關程序施工。工程完畢後,經審計事務所審計後,按確定的金額結算。

2、如果小區裏面有成立過業主委員會,在使用維修基金的時候,應該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反映,以及平時工作中巡查發現的一些安全隱患,確認需要進行維修。然後發起召開業主大會,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後,授權業委會進行相關維修招標實施事宜。業主委員會可以自行申請,或授權物業進行相關維修事宜申請。經住建局物管科審核並確認後,在全小區連公告和預算一起公示。然後按照招標程序實施。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經審計事務所審計,按照審計結果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