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説明質量等級,如合格、優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屬的樓必須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未取得許可證的房屋,不允許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户手續。可以通過登錄房管局網站查詢。
3、業主收房後需要對房屋質量驗收,確認無質量問題後簽字收房。
4、對房子裝修完成後,空置時間足夠,室內空氣質量達標後才能入住。
1、開發商發出收房通知
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時間、須交納的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等,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傳真、信件等。穩妥起見,開發商在用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之外,好能同時使用掛號信件的方式,否則,很難證明自己已向購房者發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擔延期交房責任的不利後果。
2、購房者要驗房
購房者對房屋進行驗收,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開發商進行整改,修理後再由購房者驗房。
3、購房者要檢查相關資料
1)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蓋章原件可帶走)。
2)《住宅使用説明書》(蓋章原件可帶走)。
3)《竣工驗收備案表》(蓋章原件)。
4)面積實測表/測繪單位實測面積明細(可為複印件但要有章)。
5)管線分佈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工程竣工圖紙或設計單位施工圖(可帶走)。
6)《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
7)《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8)簽字時註明“樓房狀況未明”。
4、購房者交納有關費用
購房者檢查上述資料無誤後,購房者需要在簽字,再繳納相關費用。如房屋價款結算、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
5、購房者接收房屋
房屋驗收合格後,開發商將鑰匙交給購房者。一般而言,鑰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標誌,關於房屋的一切權利都從鑰匙交付時由購房者來行使了。當然風險也從此時由購房者來承擔了,比如房屋交付後出現火災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