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要與需要的區別是什麼

須要與需要的區別是什麼

1、從詞性、詞義上區別。需要:(1)動詞,應該有或必須有的。(2)名詞,對事物的慾望或要求;須要:助動詞,一定要有。例:教育兒童須要耐心。

2、情感表達上的區別。“需要”在情感表達上強度要弱一些。常以一種“缺乏感”體驗着,以意向、願望的形式表現出來,最終導致為推動人進行活動的動機。需要總是指向某種東西、條件或活動的結果等,具有周期性,並隨着滿足需要的具體內容和方式的改變而不斷變化和發展;“須要”在情感表達上很強硬,沒有迴旋餘地。

3、從用法上區別。強調重點不同,“需要”強調對可見可感物件的要求,主體與客體之間有這要求與被要求,使用與被使用關係。“須要”強調事理上的必要,一般不用在對具體物件的要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