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質量問題有哪些

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所謂“不合格”,應指房屋未能通過驗收或經核驗被認定為不符合質量要求,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2、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

3、其他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脱落等。

房子的質量問題有哪些

1、修復:因為主體質量問題,購房者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小,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的,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購房者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也稱繼續履行。

2、解除合同、退房:在實際購房者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大,不能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解決問題的,也就是不能繼續履行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購房者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的,法院應予支持。

3、主張違約金、賠償損失:房屋不合格,購房者不論是請求實際修復還是解除合同(退房),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購房者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要求開發商承擔退還全部購房款、賠償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税費、違約金、懲罰賠償金等法律責任。違約金是由合同當事人預先約定的,在違約行為發生後,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與履行行為之外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

4、追究侵權賠償責任:商品房的侵權責任,就是因商品房質量不合格,發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蝕腐朽等等而致人損傷或致物損害的,受害人或購買人可以主張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