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收入怎麼計算

家庭年收入怎麼計算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全部加起來的貨幣資金還有一些實物的收入。其中包括工資還要相關的補貼、獎金、津貼、還有就是自己勞動所得的收入;法定的撫養人、贍養人或者是贍養費,要不然就是獲得國家的經濟補償、生活補助等;基本的生活費、失業救濟金、職工遺屬生活補助費;離退休養老金;儲蓄存款及利息、有價證券及紅利、保險給付金收入;特許權使用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庭財產獲得的收入;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予;自謀職業收入;其他應當計入的家庭合法收入。還有的那些實物就按市場的價格來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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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説家庭人均年收入=(工薪收入+其他收入)/家庭人口總數

年收入是指家庭所有成員年收入除以人口數量總和,不包括繳納的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税、住房公積金等的實際可支配收入,支出不應扣除,

收入是收入,支出是支出,如果扣除支出,就是淨收入了。

以下舉個例子具體説明: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計算:一家有三人,只有一個人一個月掙一千元,年收入就是一萬二。一萬二除三就是四千。因此,人均年收入就是四千。

二、如果一家的只有你一個人賺錢的話是。年收入是指家庭所有成員年收入除以人口數量總和,不包括繳納的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税、住房公積金等的實際可支配收入。

家庭年收入怎麼計算 第2張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居民家庭。

上海地區主要以家庭成員總收入達不到上海地區政府所規定的叫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繼養關係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居民須有當地正式户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職工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複進行家庭收入核定。民政部表示,目前低收入家庭的認定,主要是作為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兩限房等保障的依據,以後將有望擴大到社會救助等其他保障領域。

低收入家庭的出現與存在並不是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夠高,而是高收入的工作或條件與那些家庭存在相當的距離。如果我國實行高低經濟家庭互助政策,我國會很快減少低收入家庭的數量,從而減少國家與社會的包袱。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國務院令第271號)第二條規定,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卹金、補助金。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規定,在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申請人家庭按國家規定所獲得的優待撫卹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以及教育、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具體核算辦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6〕70號)規定,“十三五”期間,在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認定時,中央確定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同時,《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第十條規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按照上述要求,各地大都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具體的低保申請家庭收入核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