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和行政立法是不是一樣的

行政法和行政立法是不一樣的。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行政法和行政立法是不是一樣的

而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相關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具體內容不同。行政法由規範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範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範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範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而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作成。

發佈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範圍大小不同。

行政法是有關行政活動、行政機關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等等。行政法規是行政法的一部分。

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由於法律關於行政權力的規定常常比較原則、抽象,因而還需要由行政機關進一步具體化。行政法規就是對法律內容具體化的一種主要形式。

《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可以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佈決定和命令。《立法法》第九條規定,本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的部分事項先制定行政法規,但是有關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制度等事項除外。行政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

行政法規的具體名稱有條例、規定和辦法。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稱為“條例”;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規定,稱為“規定”;對某一項行政工作作比較具體的規定,稱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