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務員的待遇

古代公務員的待遇

在漢唐時的公務員,待遇可以説非常可觀,在漢朝規定,萬石級三公月俸三百五十斛,二中二千石者有一百八十斛,依次減少,直到斗食佐吏八斛為止,也就是説,在兩漢時期的公務員,大概收入為兩千到十萬零五千之間的大米,但如果是按照如今大米市場價來算的話,最低職位每個月也至少能拿到六千元的收入。

而在晚唐時期,節度使這個職位收入更是可觀,每月俸祿大約是八十貫,料錢兩百貫,每年俸祿還可以得到二十萬斤的大米,換算成如今的話,晚唐時的節度使年薪基本高達六十萬左右,可以説是非常之高了。

古代公務員的待遇

到了宋代,公務員的待遇可以説是達到了最頂峯,根據數據顯示,在古代的官員,宰相每月有着三百貫俸料,一百石祿粟,而縣令每個月也至少可得十貫,並且還分有六頃土地,並且每年還能收租五百石左右,每年收入基本有七萬斤米,換算成如今的話,至少是七十五萬左右之多,就連如今的大部分白領也拿不到這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