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怎麼算

滿一年付出一個月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付出半個月,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付出一個月補償金。

企業辭退員工補償金計算

1、核算期間是自你入職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

2、經濟補償金規範是沒作業滿一年付出一個月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付出半個月,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付出一個月補償金。可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補償金核算依照曾經法規核算(也就是勞作部違背和免除勞作合同補償金方法)。

3、鑑於你的情況歸於單位私行免除合同,歸於違法的,因而需求付出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為經濟補償金2倍。

4、別的,公司還需付出未提早一個月告訴的代告訴金,為一個月薪酬。

法律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也就是説如果你在公司任職了2年(n=2),月工資是3000,你的補償金就是月工資*N,這就是傳説的N,工作幾年就是幾N,只是口語省略了前面的月工資。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怎麼算

若因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標準、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合同無效等原因,企業單方提出辭退員工。此種情況不涉及補償金的支付,反而可能會涉及到賠償哦。法律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若勞動者有以下三種情形,(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的補償金:月工資*工作時間+一個月工資,也就是説如果你的補償金就是3000(一個月工資)X2(工作年限)+3000,這就是傳説中的N+1.

若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單位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數額為,月工資*工作年限*2,即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經濟補償金,這就是傳説的2N.

若企業經濟性裁員或破產重整,那企業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數額為,月工資*工作年限,這裏同樣是N.

若因企業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因此提出解除合同的,企業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數額為:月工資*工作年限,這裏同樣是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