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務員考試時間

天津公務員報名時間一般在3月,4月份參加筆試。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天津公務員考試都舉行了兩次考試,分成上半年與下半年,上半年報名時間一般在2、3月份,3、4月份參加筆試;下半年報名時間在8月份,9月份參加筆試。

歷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時間

天津公務員考試時間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35週歲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後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後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艱苦邊遠和反恐維穩任務繁重的人民警察職位,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天津公務員考試時間 第2張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