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個税怎麼計算

持股個税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股息紅利收入額×20%。

持股個税怎麼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適用20%的税率;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税所得;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税。涉及股權轉讓的,其個人所得税計算公式為:股權轉讓個人應納所得税額=(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