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交

購買新房的購房者在買房時是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一般來説房屋維修基金會由開發商代收,開發商再轉交房產管理中心。一般業主要在辦理房產證前一個月交給開發商,然後開發商轉交房產管理中心。

開發商代收房屋維修基金的時間一般是辦理房產的前一個月,購房者在繳納維修基金一個月後,應向代收單位索要相關票據。

房屋維修基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交

當然,也有開發商會明確表示,維修基金同首付一併交齊。當然,這段時間產生的利息也需一併交由當地房管部門。

房管部門一般是根據開發商代收維修基金的收據來判斷業主的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的。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在沒有成立委員會的小區,如果業主想要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話,應該在發生公共設施或者公共面積嚴重損壞時,需要由業主提出申請,並經過小區業主總户數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或者經過佔地總面積超過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

然後由業主委託物業公司向相關管理部門(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關情況,如情況屬實,還需要在小區進行維修公示並確定預算金額

公示期滿,實施招標事項,並按照相關程序施工。工程完畢後,經審計事務所審計後,按確定的金額結算。

成立了業委會的小區如果小區裏面有成立過業主委員會,在使用維修基金的時候,應該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反映,以及平時工作中巡查發現的一些安全隱患,確認需要進行維修。然後發起召開業主大會,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後,授權業委會進行相關維修招標實施事宜。

業主委員會可以自行申請,或授權物業進行相關維修事宜申請。經住建局物管科審核並確認後,在全小區連公告和預算一起公示。

然後按照招標程序實施。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經審計事務所審計,按照審計結果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