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怎麼辦理過户

1、個人自己的房子買賣交易,應該去當地政府房管局辦理房產證過户手續。買賣雙方(如果賣方已婚,夫妻雙方必須到達)憑買賣協議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房屋產權轉讓,雙方身份證(出賣人夫妻雙方均需辦理户口)及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需要,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通常與房地產評估機構合作),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買方到財務部門繳納契税,賣方到當地税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税和個人所得税(視情況給予優惠政策),任何買賣雙方(或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一方)應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支付交易費和生產成本。

4、等待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買受人憑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支付製作費用,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房屋買賣怎麼辦理過户

1、協商解決

糾紛各方自行協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償的妥善解決;主要是依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進行協商,解決爭議雙方之間的房產糾紛。如果糾紛各方無法協商解決,可根據糾紛的性質及法律關係分別向行政主管機關投訴,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行政機關依職權處理

爭議雙方的一方向行政機關投訴後,行政機關根據主管範圍受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作出行政決定。如當事人對行政決定不服,可提起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除終局複議以外,須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決定一旦作出即可執行,提起行政複議或訴訟並不停止執行。

3、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

如果糾紛不屬於行政機關主管,當事人可申請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申請仲裁必須有約定的仲裁協議,如無約定,不可申請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裁決作出後,當事人不可就同一糾紛再次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