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是指正在建設過程中、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給户主使用的房子,並且開發商對於期房只有預售許可證,還沒有拿到大產證。現房是指達到了入住標準並且房地產開發商拿到了大產證可以為購房者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房屋。
1、認真查驗相關文件
購房者需要查驗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是否合法;查驗開發建設的手續是否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並核實自己想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記載的房屋棟號範圍內。
2、注意購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
根據《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開發商多以“不可抗力”為由推卸責任。
為防止這方面的損失,購房者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不可抗力等有關免責的條款給予高度重視。一般來説,購房合同示範文本中會約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責條款。
3、約定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時間
在購房糾紛中,很多糾紛產生於房屋產權證發放期限的問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常以有關部門不給辦理來解釋為何房產證的發放進度總是一再拖延。
但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對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準登記並頒發房屋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