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收房的後果是什麼

1、若是因為業主沒有在約定好的時間內收房,那麼會被視為開發商已經將房屋交付給業主,業主需承擔所有的購房風險還需繳納物業費及其違約金。

2、如果是開發商原因導致業主拒收房,例如房子質量問題等,在未交付前開發商需對房子負責,例如物業費通常由開發商支付,房子一旦出現出現損毀由開發商承擔責任等。除此之外,開發商還有可能面臨被業主投訴、起訴的風險。

業主不收房的後果是什麼

1、到了約定的收房日期,房子仍然沒有達到簽訂合同約定的收房條件的,可以拒絕收房,這個條件是業主在籤合同時與賣方約定好的。

這種情況下,主要是靠業主和賣方雙方的一個自制,尊重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條件。且根據相關規定,合同雙方已經約定好了退房的具體條件,而且業主能夠證明這些條件是成立的,就可以拒絕收房。比如賣方未能按時交房,延遲超過了合同的規定時間;或者是小區中的配套設施不符合當初買房時的宣傳,也可以拒絕收房。

2、房子沒有達到相關法律的交付使用條件

沒有取得“兩書一表”的房子,即《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測繪成果表》這些法律規定的文件時,業主可以拒絕收房,這是房子質量問題的保證。如果在驗收房子的時候,在消防、人防、規劃都沒有合格的,業主也可以拒絕收房。還有我國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不符合的房子,也達不到交房的條件。

通過了解,業主們也清楚了拒絕收房的一些條件。總之,在收房的時候,不可以為了省時間或者精力,而對這個過程隨便。如果房子沒有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或者的是沒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的,都需要注意,可能存在着質量問題。有的房子的户型、結構等與購買時的宣傳不符合,沒有經過業主同意擅自改動的,也是可以拒絕收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