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契税法規定,有以下幾個情況可免徵契税: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2、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5、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6、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税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1、契税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税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應繳税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2、契税的交納標準是根據購房者的個人購房情況和所購房屋面積來確定的,根據契税法規定,契税税率為3%,具體要看當地地税局政策了。
契税採用比例税率,當計税依據確定以後,應納税額的計算比較簡單。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計税依據×税率
如果是第一次購房,便是根據面積的大小來確定契税税率:
1、購買的房產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購買的房產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不超過90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税是:房款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