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和業主是什麼關係

開發商就是指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而業主則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開發商和業主主要就是購房合同的關係,如果開發商沒有把房子全部賣出去的話,它自己也是屬於業主,和所有業主承擔的權利和義務都是相同的。

開發商和業主是什麼關係

1、首先,要先確定房子是否已經竣工了,是否具備了一些交房的條件,若是房子已經竣工完成了,並且已經交房到業主手裏了,那麼買賣關係表示成立;如果開發商所建造的房子還沒達到交房條件,那麼買賣關係不成立。

2、按照我國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解除、撤銷,導致商品房借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那麼就需要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如果銀行不同意,可以起訴。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存在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按揭貸,那麼就可以解除按揭貸款合同,不用還款,這樣就可以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和小區的業主一起去維權,羣策羣力,解決起來也會更加的快捷,建議最好不要隨便組織非法的活動,要知道,非法的活動是會收到法律制裁的。

開發商破產房子爛尾怎麼辦

1、對於建設進度比較快的,完成度比較高的,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成本核算,未來這個項目建設完成需要多少資金量,平均每家多少錢,大家進行補差價,然後將項目完成。

業主之前買房子無論貸款還是全款項都是全部給到原開發商,有些已經事隔多年,當時房價比較便宜,建設成本也比較低,但是現在的人力、物力都上漲比較厲害,再加上承建公司的合理利潤,有些業主需要補交的錢也比較多,有個項目甚至補交費用超過原購房款,無法達成。

2、對於建設比較慢,完成度低的,由第三方機構進行併購,業主有兩種選擇,一全額退還之前購房款,包括銀行的貸款,解除合同,按重新啟動項目後的定價進行補交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