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房子多久可以辦房產證

新買的房子30日內可以辦理房產證。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併、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

新買的房子多久可以辦房產證

1、密封的申請表;

2、住房銷售合同;

3、買賣雙方簽訂房屋預售合同關於房屋房號、實測面積及房屋價格結算的確認函;

4、驗船表、房屋登記表和户口簿兩份;

5、特殊維修費用收據;

6、契税繳納或者減税證明;

7、買方身份證明(複印件核對原件);

8、提交房屋共有的聯合協議;

9、銀行的貸款還款證明。

1、房產證是買房人不能忽視的法律證書,辦理房產證的房種有商品房、新房、民房、有土地證的、期房,現房等。申請房屋登記的一般程序為:登記收件,勘丈繪圖,產權審查,繪製權證,收費發證。有土地證的也可以拿着土地證和相關證件,到房管局去辦理房產證。

2、各房種辦理房產證都需要的證明資料有:身份證明、户口本、房權證、測繪圖、契税單、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確權審批表。一手和二手商品房還需要無房證明、買賣合同、結婚證、評估報告、發票。初始登記的新建房屋還需要建設規劃許可證、土地證、驗線書。繼承的房屋還需要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分家協議書、居委會證明。離婚的房屋還需要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離婚協議書。法院拍賣的房屋需要拍賣發票、拍賣協議。

3、辦理房產證時,買家需要交契税(成交價的3%)、合同印花税(成交價的萬分之五)、交易手續費(每平米2.5元)、權證印花税(五元)、維修基金。賣家也要交合同印花税和交易手續費,除此之外,還有營業税和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