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有購房合同,期房是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度品房時應籤預售合同。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俗稱的期房是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
期房合同即是預售合同,一般在購房30日後簽訂預售合約。
簽訂預售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是否合法。
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範圍進行開發的;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2、房產公司是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房產公司如果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期房,屬於違法行為。
3、檢查相關房屋細節及合同細節。
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檢查一些房屋的細節問題,比如合同應標明所購商品房的應用面積,要對每一個房間的面積等相關信息都有明確的標註,另外對按比例分攤費用的公用面積如電梯間、走廊、樓梯等也需要應有明確界定。
4、約定房屋交付時間;
嚴格規定房產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違約條款。
5、合同備案簽訂好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進行合同備案;
購房者自己要主動去了解開發商是否在合同訂立後30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以便從程序上保證該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