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尾樓不可以申請停貸。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業主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是兩個相互獨立、沒有交集的合同。因為房子爛尾而拒絕償還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弄清產權歸屬
由於現在購買房產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比較少,大都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購買的房源變成了爛尾樓,就存在產權歸屬問題,因而,我們必需要經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要,要經過合法的法律諮詢,確定自己的產權歸屬。其次,購房者仍然能夠依照程序向房管部分請求處理房產證。
2、團結業主維權
澄清產權歸屬問題後,應該儘可能的與其他業主一同,取得較大限度的法律支持。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僅僅存在“爛尾”可能,能夠測驗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集到資金,完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丟失便可降到最少。
若是開發商由於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房產企業。由於退房往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而購房者和房產企業之間的聯繫,將由生意聯繫變為債權債務聯繫。
假設房產企業較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告破產,其財物被法院拍賣,而依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簡單得到房產企業的補償款。
若決定要申述發展商時,業主也必須聯合維權。如果其他業主打了官司,而且取得勝訴、得到補償,而有的業主由於等候發展商竣工沒有及時申述,可能終究就得不到補償。
3、信任政府
關於爛尾樓,政府會依據不同狀況,採納不同方法進行干涉:
(1)缺資金的,政府會期限由企業籌集資金或引入合夥人。
(2)違法違規的,政府會要求在指定日期內整改。
(3)觸及經濟糾紛,要打官司的,政府也會插手。
(4)關於開發商破產或經盡力仍然無法持續施工的政府將依法收回項目並對外投標,或者開發商自己找到接盤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