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和房產證的區別

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和房產證的區別:

1、涵蓋範圍不同

不動產權證包括土地、森林、宅基地和建築物等的所有權,簡而言之就是它們是歸屬於私人物品,擁有它們的抵押、使用及經營等權利,及法律規定下的相關權利。房產證僅證明擁有者對該房子的使用權和共有權,房產證包含在不動產權證裏面,但房產證不能和不動產權證劃上等號。

2、發證機關不同

不動產權證由國土資源局頒發,房產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

3、需要繳納的費用不同

不動產證只需要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並繳納一次費用就行。房產證需要對繳納兩次測繪費用,分別是土地面積和房屋面積,還需要繳納兩次制證的工本費。

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和房產證的區別

不需要,舊的房產證並非一定要換“新證”。只要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換證,原來的房產證繼續有效。沒有規定要在一定期限內“換證”,也不需要在沒有發生產權變更時自行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以後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將頒發不動產產權證書。

1、實現房屋買賣、交換、租賃的功能

買房的人難免會將自己的房子進行二次買賣、交易或者出租,遇到這種情況就又要提到不動產證的重要性了。原則上,沒有不動產證的房子是不能進行房屋的買賣交易租賃的,因為二手房交易的首要步驟就是檢驗不動產證,沒有這個證件,無法判斷房屋所屬權,更不敢進行錢財交易,一旦出了問題,買賣雙方的權益都會受損,且該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有了不動產證,一切行為都是合法的,也實現了對房屋的處置權利。

2、可以轉讓、贈與和繼承

不動產證是房產進行轉讓、贈與和繼承的重要憑證,沒有辦理不動產證,這些行為便不能進行。因為房屋進行贈與或繼承時,需要到相關部門進行公證,需要出示一系列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人身份的材料,相關部門才會予以批准,沒有不動產證作證明,是無法實現房屋的合法轉讓、贈與和繼承的,如果房屋無法實現繼承功能,未來房屋的歸屬權就會受到影響。

3、可以抵押貸款

房子作為升值保值的不動產,平常可以實現居住功能,在有緊急情況,流動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抵押貸款環節,緩解燃眉之急,但是此舉是建立在是房屋產權人的基礎之上的,也就是具有該房屋的不動產證,無證的房子抵押貸款是無效且不受理的,銀行不會把錢隨便借貸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