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是多少

一般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是多少的答案是:不得低於正式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一般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是多少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試用期合同的簽訂有利於應聘者與企業在磨合期更好的雙向選擇。對企業來説,作為正式確立勞動關係的過渡期,有利於企業對應聘者進行合理的考察與核驗,以此判斷應聘者是否適合企業發展的需要,以此作出評估,確定企業和應聘者是否有繼續合作的可能性,以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等。

(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説,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裏。不管試用期之後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1、只要試用期期間工資達到個税起徵點都是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是按照你的收入多少來徵收的,現在的起徵點是3500元,超過這個的就要納税,不管你是不是試用期。

2、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符合納税條件的,都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試用期內,符合納税條件的,也要繳納。

3、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税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居民納税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税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納税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