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
2、二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3、一表:《竣工驗收備案表》。
1、房產證要很長時間才辦下來或者根本辦不下來。
開發商如果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沒有在土地上建房子的資格,就算建了房子也是違規;而且開發商沒有出售商品房的資格。
2、房屋的質量沒有保障。
“樓渣渣”、“樓脆脆”、“樓歪歪”的事件這幾年也沒少發生。“五證”不全,就説明開發商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蓋房子,這樣的房子質量能有保障嗎?業主住進去能安心嗎?
3、開發商騙取定金。
沒有“五證”,不法開發商就與騙子沒有任何區別。他們在土地還沒批下來的時候,就開始建售樓處、建沙盤、打廣告,用各種手段吸引購房者,等購房者交完定金後,他們便會毫不猶豫的選擇跑路。
4、難以借到房屋貸款。
一些銀行在發放商業貸款時,對開發商的資質也是有要求的。有些黑心開發商故意隱瞞貸款限制條款,收了購房者的錢後,就不再管貸款是否能到位。
5、混淆商用房和住宅用房。
“五證”決定了房子的性質!住宅和商用的產權年限是不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如果開發商把在商業用地上建的房子當做住宅賣給你,就等於你購買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縮短了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