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退税辦理手續有哪些

1、納税人遞交退税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税退税申請審批表》,同時按照税務機關要求提供退税相關資料;

2、徵收機關受理並審核。審核內容為:表格填寫是否符合要求,退税理由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相關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3、徵收機關審核完畢後,符合退税規定的,簽署意見並打印契税退税單,經納税人和徵收機關簽字蓋章後辦理退税;

4、需要國庫退税的,徵收機關填開《税收收入退還書》,加蓋税收會計部門公章和徵收機關法人代表章,送國庫辦理退税手續。

契税退税辦理手續有哪些

1、實測面積和預售面積誤差導致多交契税的情況可以退契税。在辦理房產證時,會核對房屋的面積,若是實測面積和預售面積有一定的誤差,導致房款發生變化,並且使納税人多繳税款的,憑房屋產權證原件及開發商退款證明可在税務窗口申請退契税;

2、符合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辦理期房退房手續應退還已徵契税的情況。國税函(2002)622號文:對交易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由於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購房者已按規定繳納契税,在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後,對其已繳納契税應予以退還;

3、重交契税的情況可以退契税,房屋買賣權屬轉移,如同一户主同一房號交納兩次契税(包括房改房、商品房、二手房)重交契税的可以去税務局申請退契税;

4、符合優惠税率購房時未享受的情況可以退契税。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人羣,部分地區有一定的契税補貼政策,購房時適用契税税率錯誤多交或未享受優惠税率的,經税務窗口工作人員驗證通過的可申請退契税;

5、交完契税不能變更產權的情況可以退契税。納税人在辦理產權變更前到契税所交納契税,後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時,未經批准並明確規定不能辦理產權變更的情況可申請辦理退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