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居住證辦理要求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並辦理或認定為居住登記滿半年,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户招用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且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住房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

重慶居住證辦理要求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注:對未申報居住登記或者居住登記未滿半年的市外來渝居住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居住登記滿半年,補辦居住登記後即可申領居住證:在重慶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滿半年的;在重慶市繳納個人所得税滿半年的;在重慶市購房居住滿半年的;在重慶市投資經商滿半年的;在重慶市租賃房屋居住滿半年的;在重慶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滿半年的;在重慶市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等取得學籍並就讀滿半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