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標準要具備哪些條件

1、已經核驗合格

首先,新建商品房若要交房,必須已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説明質量等級,如優良、合格等。

2、已取得交付使用許可證

新建商品房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才可交房,否則公安户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户手續的。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一般是由市或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可以通過登錄房管局網站查詢。

3、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沒有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開發商不能辦理交房手續,開發商向買方預先交付房屋交鑰匙的,買方應拒絕接受。而且,沒有取得產權證就交房的房子,很可能存在問題,之後也很容易產生糾紛。

商品房交房標準要具備哪些條件

1、開發商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業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證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內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地點,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應當取得的書面文件。(如兩書一表);兩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一表是指《竣工驗收備案表》;

2、關注面積問題,索要《面積實測表》,向開發商瞭解公攤面積大小及組成;業主請專業人員對房屋質量仔細檢查,記錄問題,並詳細填寫驗房單;驗房後業主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以下對策: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約定的可以退房的質量問題或存在解除購房合同的其他情形,買受人應決定是否退房,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

3、若商品房存在未達退房條件的質量問題或未達到約定標準,買受人可將商品房存在的質量問題或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內容書面遞交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逐項予以修復或賠償。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商品房存在的質量問題逐項予以修復或作出修復書面承諾並經買受人查驗同意後,雙方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結算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