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爛尾樓怎麼辦

買房遇上爛尾樓,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按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買到爛尾樓怎麼辦

1、澄清產權歸屬

如果開發商破產後房已建成,購房者則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購房者應到工商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註銷; 如已合法註銷,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註銷證明,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個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有產權在手,總比什麼都得不到強。房管部門經核實後,應當予以辦理。在搞清楚產權歸屬後,購房者應儘量與其他業主一起,獲得法律支持。

2、聯合交涉維權

(1)澄清產權歸屬問題後,購房者應該儘可能的與其他業主一同,取得法律支持。

(2)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僅僅存在“爛尾”可能,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集到資金,完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低。

(3)若決定要申訴開發商,業主也必須聯合維權。如果其他業主打了官司勝訴得到補償,而有的業主由於一直等待開發商竣工沒有及時申訴,最後可能得不到補償。

(4)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係,將由買賣關係變為債權債務關係。假如開發商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佈破產,其資產會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購房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開發商的補償款。

3、信任政府

關於爛尾樓,政府會依據不同狀況,採納不同方法進行干涉:缺資金的,政府會期限由企業籌集資金或引入合夥人;違法違規的,政府會要求在指定日期內整改;觸及經濟糾紛,要打官司的,政府也會插手干預。關於開發商破產或盡力後仍然無法持續施工的政府將依法收回項目並對外投標,或者開發商自己找到接盤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