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税能免嗎

遺產税能免。對遺產税的減免,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通過規定基本免徵額對遺產税的免徵作一般規定,二是通過規定特定扣除額對遺產税的減税作特別規定。

遺產税能免嗎

1、調節社會分配。通過遺產和贈與税,實行區別税負,將擁有高額遺產者一部分財產歸為社會所有,用以扶持低收入者的生活及社會福利事業,形成社會一種分配的良性循環。

2、限制私人資本。在貧富懸殊、社會矛盾激化的現代社會裏,適當限制私人資本,緩和社會矛盾。

3、抑制社會浪費。遺產繼承所得和受贈財產,對接受者而言是不勞而獲,容易使繼承人和受贈人奢侈浪費。課徵遺產税和贈與税,將一部分財產轉為社會擁有,對抑制浪費,形成良好社會風氣有一定作用。而且允許對公益事業的捐贈從財產額外負擔中扣除,鼓勵大眾多向社會捐贈,有利於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4、平衡納税人的心理。由於重課由繼承遺產或接受贈與而獲得的非勞動所獲的財產,減少因血統、家庭等非主觀因素帶來的財富佔有,使用權人們在心理上感覺較為公平。

5、增加財政收入。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開徵了遺產税,但是各國具體執行的遺產税制度有較大差別。總體來看,大體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總遺產税制、分遺產税制、總分遺產税制。

1、總遺產税制

總遺產税是對財產所有人死亡後遺留的財產總額綜合進行徵收。其納税人是遺囑的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其在表現形式上是“先税後分”,一般採用超額累進税率,不考慮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係和繼承的個人情況。

(注:超額累進税率使用公式:應交税額=應税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分遺產税制

又稱繼承税制,是對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產份額分別進行課徵的税制,其納税人為遺產繼承人,形式上表現為“先分後税”,多采用超額累進税率,考慮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疏關係和繼承人的實際負擔能力。

3、總分遺產税制

也稱混合遺產税制,是將以上兩種税制相結合的一種遺產税。對被繼承人的遺產先徵收總遺產税,再對繼承人所得的繼承份額徵收分遺產税,表現形式是是“先總税後分再税”,兩税合徵,互補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