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麼區別

1、產權

安置房相對於商品房而言,產權上有明顯的區別,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的。而商品房是有完全產權的,即完全的房屋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

2、時間交易限制

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規定安置房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3、交易風險

由於安置房存在的諸多交易限制,購買安置房的風險相對於商品房而言就會大一些,安置房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並加以規範,就算是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是如果國家法規又規定該房屋不得轉讓,那法律上可以視為情勢改變,造成該合同不能履行。

4、質量區別

商品房的質量一般都不會存在什麼大的問題,但是由於安置房的建築利潤被限制,所以建築商人通常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此來增加利潤。

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麼區別

1、安置房

安置房通常指的是一種補償性的房屋,也就是開發商在拆遷原住民後,補償給原住民的新建房。有的需要原住民再交一點差價,有的需要補給原住民兩套或多套,在轉手賣的時候也沒開發商的商品房那麼貴。

2、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