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儲備局是什麼級別

國家糧食儲備局是什麼級別

國家糧食儲備局是副部級單位。現已改組成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也是副部級單位。

1、國家糧食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負責全國糧食流通宏觀調控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中央儲備糧行政管理的行政機構。

2、國家糧食局是二級局,所以為副部級,其局長和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同級。

歷史: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時,公糧的徵收、保管、調度、供應歸口於財政部門,糧食購銷、調運、市場管理等經營工作歸口於貿易部門。中央貿易部所屬的中國糧食公司和中央財政部所屬的糧食管理總局,統一領導全國的糧食經營機構和糧食管理機構。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調整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定》以及政務院的命令,中國糧食公司和糧食管理總局於1952年9月1日合併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糧食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糧食部的工作。

1969年9月15日,商業部、糧食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辦公。

1970年7月1日,商業部、糧食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合併組成商業部。

1979年4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再次決定成立糧食部。1982年2月22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委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把商業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糧食部合併設立商業部。

1990年9月,國務院決定建立國家專項糧食儲備制度,成立國家專項糧食儲備領導小組與國家糧食儲備局,負責國家糧食儲備的管理工作。國家糧食儲備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由商業部代管。

1993年3月,根據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商業部、物資部,組建國內貿易部,原商業部糧食綜合司、糧食購銷司、糧食儲運局、國家糧食儲備局合併,組建新的國家糧食儲備局,為國內貿易部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

1999年1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99]96號文件決定國家糧食儲備局改組為國家糧食局與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糧食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