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

教師資格證考試是教育行業從業人員教師的許可證,在我國師範類大學畢業生須在學期期末考試中通過學校開設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並且要在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話考試中成績達到二級乙等(中文專業為二級甲等)以上,方可在畢業時領取教師資格證。非師範類和其他社會人員需要在社會上參加認證考試等一系列測試才能申請教師資格證。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如下:

幼兒園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國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中職文化課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中職專業課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

中職實習指導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