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

化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教育學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育能力(化學)、面試(化學)和普通話等級測試。化學教師資格證分為國中化學、高中化學教師資格證書。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時,科目選擇化學就可以。

關於教師資格證考試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 。

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

幼兒園、國小、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科目一:《綜合素質》;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中教師資格:《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中教師資格:《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中職教師資格:《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國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等 13 個學科,自選其一進行報考。

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麪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

化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

化學教師資格證考試中《化學》考《學科知識運用》、《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其中:

1. 化學專業知識

(1)掌握與中學化學密切相關的大學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的基礎知識、基本原理和高中化學知識與技能。

(2)掌握國中化學知識和技能,具備化學學科的實驗技能和方法,能夠運用化學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分析和解決有關問題。

(3)瞭解化學科學研究的一般方法和化學研究的專門性方法,化學學科認識世界的視角及思維方法;瞭解化學發展史及化學發展動態。

2. 化學課程知識

(1)理解國中化學課程性質、基本理念、設計思路和課程目標。

(2)熟悉《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規定主題內容的標準和要求。

(3)理解國中化學教材的編寫理念、編排特點及知識呈現形式,能夠根據學生學習的需要使用教材。

3. 化學教學知識

(1)瞭解化學教學理念、教學原則、教學策略及教學方法等一般知識。

(2)認識化學教學過程的基本特點及其規律,掌握中學元素化合物、基本概念和基礎理論等核心知識教學的基本要求及教學方法。

(3)知道化學教學活動包括教學設計、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與考試、課外活動、教學評價等基本環節,能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組織化學教學活動。

化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 第2張

以下為參考:廣東化學教師證考試科目

由於化學科目是隻有中學階段才開設的考試科目,所以報考廣東化學教師證的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中學化學教師證考試。

中學化學教師證考試科目包括筆試、面試和普通話考試,具體的科目劃分包括《綜合素質》、《教育學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育能力(化學)》、面試(化學)、普通話等級測試。其中只有《學科知識與教育能力》和麪試是根據化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大綱的內容來進行出題,其他科目都是通用科目。

廣東化學教師證考試內容

廣東化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都是根據考試大綱的要求來進行考核。具體如下:

①、綜合素質

主要考查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從事教師職業所必需掌握的職業道德理念、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文化素養和教師基本能力等方面的內容。

②、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

主要考察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從事教師職業所需具備的教育基本知識基本原理、瞭解中學生心理髮展的階段、掌握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的心理知識等方面的內容。

③、學科知識與能力

主要考察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從事教師工作所需具備的化學專業學科知識方面的內容。

④、面試

主要考察申請人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