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國考和省考的區別

教師資格證國考和省考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考試科目:省考只開設教育學、心理學兩個科目;國考科目和內容不同,並將原來在認定環節組織的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納入到考試環節。考試方式:省考採用紙筆方式;國考採用紙筆和機考兩種方式。幼兒園和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綜合素質》採用機考方式,其餘科目均採用紙筆考試方式。考試內容:省考有指定的教育學、心理學參考教材;國考沒有指定的參考教材。成績年限:省考的筆試成績長期有效,國考的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這就意味着,考生第一次通過一門,還有一年半的時間考出其他科目。超過兩年還未通過,原成績作廢。

教師資格證國考和省考的區別

注意:很多省份已經將教師資格證的省考改為了國考,之前省考的時候考得的教師資格考試繼續有效,改革之後就不存在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