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計提工資以及由企業負擔的個人所得税時:
借:管理費用(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交税費——應交個人所得税
支付由企業負擔的個人所得税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個人所得税
貸:銀行存款
企業負擔個人所得税時,應通過“應交税費——應交個人所得税”科目、“管理費用”科目或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