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成本交税會計分錄

1、旅遊業繳納增值税時:

旅遊業成本交税會計分錄

借: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

貸:銀行存款

2、旅遊業繳納其他税費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或個人所得税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旅遊業成本繳納增值税或其他税費,應當通過“應交税費”相關二級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科目核算。應交税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税法規定,採用一定的計税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税費。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