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減免的所得税進行計提時,分錄為:
借:所得税費用(實際應繳額)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實際繳納所得税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貸:銀行存款
小微企業繳納所得税後,收到所得税退税的,分錄為:
借:所得税費用(紅字)(減免部分)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紅字)(減免部分)
小微企業即小型微利企業,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税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是符合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