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奴和奴隸有什麼區別

農奴和奴隸有什麼區別

農奴和奴隸主要是在含義、來源和所處社會制度上有所區別。奴隸依附於奴隸主,沒有土地、人身自由,沒有獨立的財產、經濟和家庭婚姻。而農奴沒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世代奴役於領主的土地,人身依附於領主,但有獨立家庭、婚姻、經濟和財產權,農奴向地主繳納地租,以勞役地租為主。

1、含義不同。

(1)農奴從農奴主手中分得一塊份地,作為代價他們必須無償耕種領主土地,服各種勞役,並上繳大部分勞動產品。例如公元八世紀後半葉,法國查理曼大帝時期的巴黎地區農奴制。

(2)奴隸,通常指失去人身自由並被他人(通常是奴隸主)任意驅使的,為他們做事的人。例如在我國曆史上,夏朝、商朝和周朝就處於奴隸制社會。

2、來源不同。

(1)農奴:在海外的奴隸數量由於擴張戰爭的停止,所以奴隸的數量來源也有限,在這樣的情況下,就迫使奴隸主改變他們的奴役方式,將奴隸主很多莊園把大地產分成若干的小快給奴隸種,這就是隸農。

(2)奴隸:先秦時期人身完全為主人(包括公家)所佔有的服役者。通稱“臣妾”。男為臣,女為妾。漢代,“奴婢”取代“臣妾”而成為奴隸的通稱。

(3)所處的社會制度不同:奴隸處於奴隸社會,農奴屬於封建社會。

農奴制與奴隸制:

1、農奴制是封建社會中封建領主在其領地上建立起來的剝削奴役農奴的經濟制度。由於被剝削的主要對象是農奴,故名又稱封建領主制。例如中世紀時期的西歐和近代東歐各國的農奴;中國周代和春秋時期的“野人”;1959年農奴制改革之前的西藏農奴都屬於農奴。

2、奴隸制,是指奴隸主擁有奴隸的制度。勞力活動須以奴隸為主,無報酬,且無人身自由。奴隸一般來源於戰俘、被佔領地區原住民、負債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隸多從非洲等地方拐賣到歐洲的殖民地。古希臘、古羅馬、古典時代的兩河流域以及埃及、中國商代,均出現奴隸制。